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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推进工作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质量技术协会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4-04-20 | 205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中国质协字〔2014〕39号文《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推进工作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陕西省质量技术协会在全国用户委员会的指导下,将在开展好本省推进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的基础上,做好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

  (二)开展交流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今年推进工作的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产品/服务的特点以及质量管理重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交流、顾客满意研讨、用户需求分析和自我评价等活动,有效推动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和质量提升工程。省质协用户工作委员会将在制造、服务和建筑等领域,组织开展主题交流活动。

  (三)总结活动成效

  在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的基础上,要将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的优秀企业和典型经验加以总结,重视企业最佳管理实践的宣传、分享和推广,为更多企业树立标杆和榜样。省质协用户工作委员会将在总结今年推进活动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全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举办活动成果专题交流会。

  (四)弘扬志愿者精神

  各有关单位在积极开展推进活动中,要认真关注用户的诉求焦点和社会民生的难点,在企业的用户服务工作中,加强用户服务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承诺兑现率和用户投诉解决率。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优质服务推广行动”和“服务民生社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 推荐工作程序

  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要充分组织、广泛发动、严格筛选、好中选优,做好2014年 “陕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将用户放心消费、社会反响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标杆推荐上来。

  (一)推荐范围

  陕西省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可包括外地企业在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主要包括企业、产品、建筑工程和服务。

  (二)推荐条件

  1.推荐用户满意企业的,必须是贯彻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应坚持“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在国家、地方多次质量监督抽查中合格;在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取得成效。

  2.推荐用户满意产品的,应是采用国际或国内先进标准,市场占有率高,用户反映好,并在同类产品中各项质量、经济、节能、环保指标名列前茅的产品。

  3.推荐用户满意建筑工程的,应是竣工验收后使用一至三年(附竣工验收报告),且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的公共建筑、市政工程、住宅工程,注重低碳环保,单位工程在5000平方米或施工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

  4.推荐用户满意服务的,应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的服务标准。具有健全的服务质量体系,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标准及规范满足用户需求,服务要有专项专题,要具有一定特色,并深受用户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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